|
第一章 设 奖 1、 “幸运49”的彩票销售总额为彩票资金,由彩票公益金、设奖奖金和发行经费三部分组成。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50%,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。其中: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%,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l%。 2、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l%提取部分、弃奖收入、高奖等奖金取整后的余额、逾期未退票的票款。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,调节浮动奖奖金,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。 3、 “幸运49”的当期奖金设为6个奖等,一、二、三等奖为高奖等,四、五、六、等奖为低奖等。低奖等采用固定设奖。当期奖金减去当期低奖等奖金总额后的余额为当期高奖等总奖金,高奖等采用浮动设奖。各奖等奖金分配如下: 一等奖:总奖金额是高奖等总奖金的75%; 二等奖:总奖金额是高奖等总奖金的10%; 三等奖:总奖金额是高奖等总奖金的15%; 四等奖:单注奖额固定为1000马币; 五等奖:单注奖额固定为100马币; 六等奖:单注奖额固定为50马币; 4、 “幸运49”设置奖池,奖池由滚存的未中出的浮动奖金组成,包括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过浮动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。 5、 当期高奖等未中出时,其奖金全部捐助慈善基金会。 6、 若当期高奖等单注奖额低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,应保证高奖等的实际单注奖额高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50马币,奖额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,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经费列支。 7、 特别奖由香港六合彩公司根据彩票市场情况设定,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时,经财政司审批后,提前向社会公告。特别奖单注奖额不得超过500万马币。 第二章 开 奖 1、 “幸运49”每周开奖三次,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,通过电视台、网站播出。 2、 “幸运49”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,摇奖使用台湾博彩公司指定的专用摇奖器。 3、 “幸运49”中奖号码由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组成。摇奖时先后摇出7个号码,前6个号码为基本号码,最后1个号码为特别号码。 4、 摇奖前30分钟截止当期投注,将所有投注数据录入光盘或磁带。摇奖后,以系统记录的当期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。 5、 在每期开奖后,将当期销售总额、中奖号码、各奖等中奖注数和奖额,通过网站、媒体向社会公布,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。 第三章 中 奖 1、 “幸运49”根据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个数的多少,确定中奖等级: 一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; 二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; 三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; 四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3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; 五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2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; 六等奖: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任意1个基本号码相同。 2、 高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奖金,并以台币为单位取整计算;低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。 3、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个中奖机会,不得兼中兼得。
|